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组织处、宣传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处、宣传处: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的通知》(组通字﹝2016﹞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以下简称《选编》),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基本教材。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选编》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章党规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原原本本、逐篇精读,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践要求,运用讲话精神解决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学好《选编》作出细致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按照要求严格做好《选编》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文章选编》的通知
(组通字﹝20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 (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宣传局:
深入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的要求,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以下简称 《选编》),作为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教材。
《选编》共收录习近平总书记自2012年11月以来的重要讲话和文章38篇,部分篇目为节选。《选编》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新要求,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2016年版)》的同时,认真学习《选编》,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悟讲话彰显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
学习《选编》,要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要逐篇通读精读,对讲话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一系列重大思想观点和重大战略举措,熟知尽知、深刻理解。要注重整体把握,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进程,联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要求,对讲话的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学懂悟透、融会贯通。要强化问题意识,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放矢进行学习,运用讲话蕴含的理论观点、思想方法和实践要求,化解现实困惑,明确前进方向,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好《选编》作为政治责任,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选编》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学习要求。要以党委(党组)会、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选编》纳入培训教学内容,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选编》中的部分篇目尚未公开,本书请按内部读物管理。可发放至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不得转借、复制、公开发表,不得在互联网等媒体和其他场合扩散。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