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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06-07 14:55  

院“两学一做”学教办[2017]2号

各党总支:
  过去一年来,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龙头任务,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学院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为迎接建党96周年,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塑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师生公认的优秀典型,达到宣树典型的目的,拟近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
  二、 相关要求:
  1、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要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体现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方式讲党课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好经验好做法;民主评议党员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党建工作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材料要求结构清晰,语言简洁,材料重点突出,有工作实绩,工作有创新性、典型性、推广性。以第三人称,通讯体裁,要求字数2000以内,材料报送数量不限。
  2、党员事迹材料要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学院“三好”青职先锋党员要求,重点突出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学院重点中心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突出在工作中模范遵守党规、党纪,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突出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学院改革建设中积极探索、不求回报的优秀品质。要求事迹材料真实、感人,以第三人称,通讯体裁,切忌写成总结形式。字数2000以内,每个党总支报送数量不少于2个。
  三、其他要求
  1、各党总支要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报送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的材料需经党总支书记审核。
  2、“青职先锋”基层党组织和“青职先锋”共产党员将从报送的典型中进行推荐。
  3、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王国华    联系电话:13780667408  
  邮    箱:zzb@q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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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